以下是 ESL 規則手冊的摘錄:
2.14.1 賽事退賽規定
若參賽者在賽事進行階段、賽事兩個階段之間(包括資格賽階段,如資格賽與正賽)退賽,或在接受邀請后退賽,均視為 “賽事退賽”。在此情況下,參賽者將被沒收該賽事已累積的所有獎金,并被處以 “禁止參加下一項同級別賽事” 的處罰(例如:若某戰隊從一項 S 級賽事退賽,將被禁止參加其原本有資格受邀的下一項 S 級賽事)。退賽戰隊還需支付罰款,以承擔替補戰隊的相關費用(包括但不限于替補戰隊的機票費用及產生的其他額外開支)。若 ESL 無法找到替補戰隊,該退賽戰隊原本被分配的所有比賽將按 “棄權” 處理。
此外,在特殊情況下,若因醫療緊急事件或簽證問題退賽,賽事管理方將免除相關處罰。但需滿足以下證明要求:
-醫療緊急事件:戰隊需提供由持照醫生出具的正式證明,明確說明參賽者因健康原因無法前往賽事現場。
-簽證問題:戰隊需提供官方文件,證明簽證被拒是由參賽者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(例如:非因申請材料提交錯誤或不完整而被拒簽)。
基于上述規則,ESL對LVG戰隊處以處罰:禁止其參加原本有資格通過VRS( Valve 排名系統)獲得邀請的下一項S級賽事。若該戰隊排名足夠高、可獲得賽事邀請,此項處罰最早可能適用于 “2026年IEM克拉科夫站”。